上海财经大学
招收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简章
一、 招生类别
1.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2.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代码:460101;
3.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代码:530100;
4.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5.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代码:910100。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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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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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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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3 |
财政学(含:税收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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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8 |
统计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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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10 |
国防经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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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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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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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4 |
应用数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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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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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01 |
农业经济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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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5 |
二、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J.M):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工商管理硕士(MBA):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会计硕士(MPAcc):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4.公共管理硕士(MPA):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5.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与考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至21日,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学位办指定。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全国联考,于2008年10月25日至26日进行,具体地点由各省市学位办指定。复试由我校组织,含政治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指定。
五、资格审查及递交材料
我校对考生报考各类专业学位条件的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同于2008年9月15日前交(寄)我校相关学位中心与学院。
特别说明:鉴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研OK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