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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08-09-05 来源:长安大学 Tag:长安大学  

长  安  大  学

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具有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具有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按我校《关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执行。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的考生请查阅《长安大学200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09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60余名(含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生)。目录中的各学院的招生规模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2009年招收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办法详见《长安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和《长安大学关于深化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专业名称前带“★”的为学校自主设置学科。每个自主设置学科每年的招生人数最多2人。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登陆长安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长安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份,1份随报名材料提交给研招办,1份自己留存)。

2、寄(送)报名材料

包括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长安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长安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上下载,填写前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专家推荐书(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要由专家亲自分别填写,不能一份推荐书两位专家同时签名);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交)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毕业以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者不交);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包括肝功化验);

(7)贴有本人近期证件照的“长安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按要求提供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于2008年10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64)。

3、资格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0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08年11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日期

2008年11月29日、30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

七、初试科目

⒈外国语,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⒉业务类科目2门,笔试;

3. 政治理论(自然辨证法),笔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免试。同等学力者必考。

八、复试

我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考生政治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及创新能力等,复试形式为口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九、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等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

从2009年起我校研究生取消公费。

我校2009年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生录取类别都为自筹经费。

报考在职培养的,本校教师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单位考生录取类别是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在录取前要签定相应的协议书。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时间

录取通知书在2009年6月份发放。

正式录取的考生在2009年9月一次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年。

十二、培养费及奖学金

1、培养费

自筹经费生共计24000元(分两次交清),定向生共计30000元(一次性交清),委培生共计36000元(一次性交清)。

2、奖学金

我校从2009级新生起试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改革,招收的2009级博士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的同时加大奖学金的发放力度。

所有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为12000元/年(比例占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二等奖学金9600元/年(比例占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三等奖学金7200元/年(比例占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交纳培养费,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7200元/年的奖学金。

招收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和委托培养)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具体规定请参阅《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改革暂行办法》(长大研字[2008]183号)。

十三、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十四、其它

报名登记表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带“☆”为国家重点学科。

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奖学金等条目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咨询参考书及导师事宜请咨询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后的参考书仅供参考。

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相关信息为准。

 

   

 

 

 

 

 

 

 

 

 

 

 

 

 

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路学院                  雷显峰        029-82334454

汽车学院                  周珊珊        029-82334473

工程机械学院              赵新荣        029-82334583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杨晓莉        029-82334503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雷  剑        029-82334551

信息工程学院              康  勇        029-82334889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张惠霞        029-82339008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郭艳杰        029-82339086

建筑工程学院              张立芳        029-8233720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孙建波        029-823399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白  帆        029-82337340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

长安大学研招办电子信箱:yzban@chd.edu.cn

电    话:(029)82334323 

传    真:(029)85259046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长安大学关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

暂行规定

 

随着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以及科研合作、协作交流的需要,在保证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将适当招收少量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对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作如下规定:

、同等学力人员指未获得硕士学位,但经过自学或进修等方式,学习并掌握了硕士研究生相应学科专业的理论课程及实验环节,即在实际上达到了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水平,具备了该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习能力的各类优秀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时,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六年(从本科毕业时算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不含中级)职称,身体健康。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将以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报考材料一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考试与录取

1、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除参加规定的必考科目外,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初试合格后,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生主干学位课程。

2、复试合格后,导师和学院应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写出书面审核意见,并连同所有报考材料和录取意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上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对下列人员将优先录取:

(1)获得重大科研成果,确有真才实学者;

(2)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为学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4、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

四、培养与收费

1、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不能超过5年,其中第一年主要进行硕士课程的学习,并进行类似于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然后与其他学生一起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可聘请考生单位相关业务权威作为考生的第二指导教师,协助其完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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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鉴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研OK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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